吉林安居律师事务所,始建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日,当时的长春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,经批准成立的国办所,二00三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本所是以房地产法律事务、建筑工程法律事务、金融、税务、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、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仲裁代理、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业务。本所遵循“客户至上、勤勉尽职、求实守信、优质高效”的律师服务原则。受聘承担了四十余家法律顾问,成功办结多起重大案件,为客户避免、挽回经济损失六千余万元。吉林安居律师事务所为了迎接新
吉林安居律师事务所,始建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日,当时的长春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,经批准成立的国办所,二00三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本所是以房地产法律事务、建筑工程法律事务、金融、税务、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、刑事辩护、行政诉讼、仲裁代理、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业务。本所遵循“客户至上、勤勉尽职、求实守信、优质高效”的律师服务原则。受聘承担了四十余家法律顾问,成功办结多起重大案件,为客户避免、挽回经济损失六千余万元。吉林安居律师事务所为了迎接新